中新漳州网5月16日电(陈小环)5月14日下午,闽南师大法学院与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签订“校园巡回检察”共建协议。
根据协议,闽南师大法学院将选派一批思想品德端正、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在校学生,成立法律志愿者服务队成员,由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律志愿者与“校园巡回检察”成员校园内行为偏差的未成年学生、涉罪的未成年学生结成二对一帮扶对子,配合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构架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案前预防、案中帮教、案后挽救”的系统帮教网络,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被帮扶学生的转化工作。
芗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为闽南师大法学院的法律志愿者实践提供实践场所和实践岗位,指导法律志愿者进行专业所需的各方面能力锻炼和提供锻炼实习的机会;安排了解、学习芗城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概况、熟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程序、参与“送法进校园活动”和《校园法制导报》的编撰等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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