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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房产税收减免证明“一人当家” 海南琼海市房管局一合同工用权不受监管成“硕鼠”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9-25 10:56      

原标题:出具房产税收减免证明“一人当家”

“市房管局一个合同工收红包开房产税收减免证明,被市监委查了!”近日,海南省琼海市监委查处了一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非党员聘用制合同工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典型案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琼海市位于海南东部沿海,博鳌亚洲论坛在此举办后,琼海的房子成为外地人眼中的“香饽饽”,当地房管局业务量陡增,成为备受关注的“权力部门”。

微信转账记录揪出“硕鼠”

“一个房地产中介公司老板,为何屡屡给他发红包、转账?”今年3月,琼海市纪委监委在查办一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时,从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老板的微信里发现了其给市房管局档案室工作人员陈某的转账记录。

“陈某既不是中共党员,也不是公务员,但属于新增的监察对象,在监察法管辖范围。”在集体讨论问题线索时,琼海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卢传宝说,要查清事实,体现监察体制改革的威力,更要针对廉政风险多发的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

随即,琼海市监委成立核查组对陈某涉嫌违法问题进行核查。通过调取陈某的银行账户、通讯记录、相关房产中介转账记录等资料,很快就查清了陈某的违法事实。经调查,陈某在市房管局档案室工作期间,负责开具房产税收减免证明材料工作。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陈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为11家房地产中介公司负责人加快办理证明过程中,通过银行转账、现金、微信转账等形式收受财物共计29.35万元。

“鉴于你涉嫌违法,市监委决定对你进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今年6月21日,一份通知书击碎了陈某的“黄粱美梦”,他彻底蒙了:“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聘用人员,不是党员干部,吃点拿点算不了什么,党纪国法约束的是大官,像我这种‘小人物’没人管。”

最终,市房管局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其涉嫌收受贿赂犯罪的问题已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权力“滋味”让他越陷越深

一个2014年才毕业的年轻人,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查办陈某案件时,核查组人员一直很困惑。

“你收的钱都用来干什么了?”

“打游戏。”

“你是怎么利用职务身份来收钱的?”

“刚参加工作不到一年,有一天房地产中介找我帮忙开一些证明,承诺每张证明给我100元。我的工作就是负责开证明,而且我一个人说了算,就答应了。当时觉得自己连公务员都不是,应该没人管,房地产中介给的钱我也就收了,没想到……”

陈某虽然只是房管局一名合同工,但在市房管局负责出具房产税收减免证明窗口工作的只有他一人,并且从窗口受理审核到出具证明材料再到证明留底存档,没有报批手续和任何监管,无形中让陈某拥有了处理这项工作的近乎绝对权力。而市房管局对像陈某这样手握“大权”的聘用人员教育管理流于形式,警示教育存在“空白”……随着调查的深入,核查人员找到了问题症结——市房管局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你作为市房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对近几年房管局多名干部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8月1日,琼海市委书记对市房管局局长进行谈话提醒。

建章立制推动监督全覆盖

“我们发现市房管局在管党治党、队伍建设、业务流程、制度建设方面都存在问题,案件查完不算终结,要把这些漏洞都堵上,亡羊补牢,防微杜渐。”琼海市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9月5日,市纪委监委向市房管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市房管局对业务窗口人员权力相对集中、管理松散、警示教育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整治,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一系列动作,让市房管局领导班子感到压力,同时马不停蹄地推进整改: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业务流程相关制度;完善审批权限的管理;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开展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例;建立学习制度,每周安排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等等。

“市监委将以查办此案为契机,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都在监督下工作,用实际行动彰显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琼海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