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10月20日,福建省大田县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2016年7月14日至15日,大田县屏山乡人大主席候选人郑超鹏组织有关人员到建宁县考察美丽乡村建设。其间,郑超鹏擅自改变考察路线,前往该县国家4A级景区金饶山游玩,并于考察结束后用虚开的餐费发票公款报销购票费用1440元。9月30日,经大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郑超鹏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规报销费用,并按组织管理程序,取消郑超鹏乡人大主席候选人资格。
●事件回顾
2016年4月,郑超鹏被提名为福建省大田县屏山乡人大主席候选人。
根据部分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建议,郑超鹏决定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主题,组织一次外出调研考察,以便学习外地成功经验,助推本乡发展。
经过前期了解,郑超鹏最终确定到建宁县高峰香溪花谷乡村旅游点,学习当地的莲花种植技术和乡村观光旅游的经验。
按照相关程序报批后,7月14日上午,郑超鹏带着考察团一行7人,驱车赶到目的地。
既定的考察调研行程结束后,按原计划第二天必须返回。然而,考察团成员中有人提出了到金饶山风景区游玩。
为了“不打击大家的积极性”,郑超鹏表示同意改变线路。第二天,他带领考察团成员去了国家4A级景区金饶山。
“景区门票每张180元,加上当地陪同人员共购票8张,花费1440元,回去咋报销?”考察团中一名成员提出疑问。
“调研报销不能体现景区旅游费用,虚开些餐费发票冲抵门票支出吧……”在郑超鹏的授意下,具体经办人员在当地餐馆虚开了发票,以备报销之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团成员于15日下午返回大田城区。而后不久,郑超鹏用虚开的餐费发票公款报销购票费用1440元。
●查处经过
“郑超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擅改考察路线,变相公款旅游……” 2016年8月的一天,大田县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屏山乡人大主席候选人郑超鹏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高压之下,竟还敢顶风违纪,一旦查实必须严肃处理!”大田县纪委负责人表示。随后,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调查组根据信访件反映的线索,辗转建宁金饶山景区及屏山乡两地进行外围摸排,并约谈了部分参与考察的成员。
经初步核实,郑超鹏带队到建宁学习考察报批程序合规,但存在借学习考察之名用公款旅游的违纪问题。
至此,案情水落石出。
9月30日,经大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郑超鹏党内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缴违规报销费用,并按组织管理程序,取消郑超鹏乡人大主席候选人资格。
作者:田纪 范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