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近期,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漳浦县教育局原局长黄耀光违规收受购物卡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春节,黄耀光担任漳浦县教育局局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对象和有关单位赠送的提货券、购物卡等,共计1.2万元。因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7月,黄耀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诏安县建设乡副乡长陈卫忠违规领取补贴、收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5月至10月,陈卫忠在挂钩联系江亩坑村期间,违规领取江亩坑村计生工作补贴0.46万元,违规收受该村赠送的香烟和洋酒等礼品。2016年7月,陈卫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山县计划生育协会副秘书长、项目工作部部长林秀龙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5月2日,林秀龙违规驾驶闽E3123C公务车到杏陈镇后林村办理私事。2016年6月,林秀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赔公车私用费用;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吴水金负有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漳州大房农场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漳州大房农场违规向场部工作人员发放考勤奖共计4.18万元;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副场级以上领导违规领取汽油补贴共计2.04万元;2016年2月擅自决定上调职工工资,已发放15个月调资工资26.9万元。同时,该农场还存在财务管理混乱等其他问题。2016年8月,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杨建根和工会主席、财务科长兼会计林鹏飞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农场党委书记许福寿、党委副书记兼副场长郑元辉、副场长林景致、纪委书记曾继酉、党委委员郑艺伟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加强部署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严防“四风”问题。全市财政、审计、人社、税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抓好本机关、本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同时,要根据“1+X”专项督查的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对各级各部门进行督查和推动,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问题,形成源头防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持续传导压力,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各派驻纪检组要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履职尽责,在系统内开展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