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严禁组织师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
《通知》要求,切实强化学校安全责任。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明确,重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制订“两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
一要在“两节”假期前,充分利用班会、橱窗、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骗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普及学生安全常识,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要进一步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对“两节”期间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要摸底登记;要加强校园门卫管理,严格落实出入校园人员登记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要组织力量加强“两节”期间校园安全巡逻密度,杜绝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
三要严格审批组织师生集体性外出活动,严禁组织师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落实校内大型活动安保措施。
《通知》提出,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前期安全大检查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重点的“两节”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余盲区。
另外,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制度。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
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地方党委政府和我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