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了解到,教育部做了大量修改教师法前期准备工作。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袁敬华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教师法的议案。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目前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律、政策体系不完善,存在教师资格标准不高、分类有效性不科学、认定和管理不规范,师德水平下滑,教育教学能力要求不具体等问题,建议修改教师法。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认为,教师法自1994年实施以来,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化,教师法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改和完善。代表议案对教师资格制度及其分类、认定与管理、教师的教学能力与学历要求等问题,提出了许多具有参考价值的修改意见。修改教师法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重要立法任务之一,教育部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先后发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大力推进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形成“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准入和管理制度。针对目前教师队伍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意见和建议,加快教师法修改工作进程。